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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熔爐中熔煉鋁屑的工藝要求。

熔煉鋁屑的工藝要求 熔爐。

八、工藝要求

1.1 在熔煉爐中熔化鋁屑前,在配料爐和調節爐中加入半爐鋁水(約3t),加熱至720-760℃關火,加入適量鋁屑,添加鋁屑並使用渣耙將其清除。 將爐內表面的鋁屑慢慢壓入熔融鋁中(防止鋁屑中的水爆炸)。 壓下後,用渣耙大範圍攪拌。 充分攪拌完成後(爐膛內表面不允許有明火或鋁屑),按要求加入適量鋁屑。 操作要求同上。 當爐內溫度低於680℃時,停止加入鋁屑,點火後關爐門升溫,加熱至720-760℃後加入鋁屑,關火。 操作與上述相同。

1.2 鋁液入爐後,升溫至720-760℃,按鋁液重量的0.2-0.3%加入清渣劑,然後除渣。 需要將鋁液轉移到新車間的熔爐中。

1.3 放鋁後調整爐子,必須將一半的鋁液留在配料爐中,然後執行2.1

1.4 將爐內溫度調至720-750℃,將鋁液放入中間包,放鋁時均勻撒上1kg清渣劑,精煉後用脫氣精煉劑0.5kg精煉,除去熔液精煉後的鋁材被轉移到新車間的熔煉爐中。

1.5 白班每三天清洗一次配料爐和調整爐。

2、熔煉爐熔煉鋁屑的要求

所有退回的鋁屑必須保持乾燥、清潔且無碎屑。

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必須穿戴完整的勞保,包括口罩、勞保鞋、手套等。

使用過的鋁屑、產生的鋁液、鋁灰必須稱重並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