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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頻淬火設備操作規程

操作規則 高頻淬火設備

1、高頻淬火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2、機床啟動時,先打開供水系統,再打開機床電源,打開第一個燈絲和第二個燈絲的電壓,打開高壓,調節輸出電壓旋鈕,使電壓達到所需的工作電壓。 (關機:高壓輸出指示歸零,反向依次返回關閉。供水系統延時30分鐘關閉)

3. 在不連接電源的情況下安裝加熱傳感器。 減壓環與傳感器的連接應接觸良好。 如果有氧化物,用砂布或其他方法清除。 調整傳感器與工件之間的間隙和高度,並保持與側板平行。 (即調整X、Y、Z方向的位置,記錄數據)

4、高頻淬火設備的冷卻介質通常為水和一定濃度的淬火液,淬火介質溫度≤50℃; 對於一些不能滿足要求的工件,允許適當調整淬火液的濃度,但必須保證硬度合格,無淬火裂紋。

5、生產前需將淬火液噴嘴排氣,淬火液中無明顯白色泡沫。

6、高頻淬火設備的有效硬化層深度應按照熱處理工藝卡中的檢測要求和相關標准進行取樣測量,使其符合技術要求。

7、操作者需要根據工藝要求、不同的傳感器、不同的淬火方式(定點或連續)來調整工藝參數。 每批零件在生產前需要淬火1-2件。 經檢測,無高頻淬火裂紋,硬度及硬化層深度均合格,方可量產。

8、在生產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觀察機床的電壓波動,工件與傳感器的相應位置和間隙引起的溫度、加熱面積和位置變化。 必要時應隨時調整噴水管撓曲引起的製冷量變化。

9、高頻淬火零件應及時回火,一般在淬火後2小時內。 碳鋼、合金鋼及不同厚度的含碳量≥0.50%的產品,必須在1.5小時內回火。

10、需要返修的工件在返修前應進行感應正火處理,以防止再次淬火造成裂紋。 工件只允許返工一次。

11、在生產過程中,操作者應進行不少於XNUMX次的硬度試驗(工件前、中、末)。

12、運行中出現異常狀態,應立即關閉運行電源,並報告車間主管調整或維修。

13、操作場所應保持清潔、乾燥、無水,操作踏板上應有乾燥的絕緣橡膠,以確保操作人員的安全。